******有限责任公司黑脑包地块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西河乡上黑脑包西南侧2541m处,地块占地面积17527.2m2,目前******有限责任公司用地,主要从事铁矿的选矿,2012年至今一直呈停产状态。
⑵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将调查地块分成了5个布点区域,在地块内共布设了19个土壤采样点位,地块外布设了9个土壤对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57个(含6个平行样),检测项目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表1所列45项、氟化物、pH、石油烃(C10-C40)和重金属锰;根据《达茂旗磊鑫选厂尾矿库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阶段)》,勘察期间在地面标高下20米深度范围内的地层性质自上而下主要分为杂填土、粉土、砂土和全风化泥岩,其中地块内基******有限公司对本地块进行了钻******有限公司对本地块开展详细调查,钻探最大深度为3米,在整个钻探过程中,钻至基岩时未见地下水,因此本次调查没有采集地下水样品。
⑶检测结果显示,土壤样品中所有检测项目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推导值。通过与对照点和重企调查土壤样品比较,重金属和氟化物的浓度范围数量级基本一致,土壤同样是微碱性土壤,说明地块疑似污染区域未受到重金属和氟化物的污染;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表明,所有42个土壤样品中的全部27种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重企调查阶段检出有四氯化碳、氯甲烷、1,2-二氯乙烷、二氯甲烷、苯乙烯、乙苯等因子,除二氯甲烷检出最大值为检出限8倍外,其余因子均为刚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检测结果表明,所有42个土壤样品中的全部11种挥发性有机物均未检出。重企调查阶段检出因子有?,为检出限的5倍;石油烃(C10-C40)检测结果表明,部分样品中检出了石油烃(C10-C40),检出浓度范围在6~2.59×103mg/kg。通过与筛选值比较,所有样品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通过与对照点和重企调查土壤样品比较,疑似污染区域内的石油烃(C10-C40)的浓度范围数量级较大,说明疑似污染区域受到了石油烃(C10-C40)的污染,但是由于浓度检出值低于筛选值,因此地块不存在石油烃(C10-C40)的人体健康风险。
综上所述,所有检测项目的检出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推导值,调查地块仍然可以作为工业用地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