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坪山区2025年度年花年桔回收处
理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为全面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回收处理体系,做好2025年度年花年桔回收处理工作,我局拟启动坪山区2025年度年花年桔回收处理服务项目采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建立覆盖坪山区各物业小区、城中村、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场所的年花年桔预约回收及巡查回收渠道,并将回收处理数据整理形成台账、总结报告;在春节前后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在全区各花市、暂存点开展年花年桔回收宣传工作,引导动员居民自觉分类废弃的年花年桔,并将其投放到固定的收集暂存点。
二、工作内容
(一)服务范围
坪山区各物业小区、城中村、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区域的年花年桔。
(二)服务内容包括
1.负责坪山区全区物业小区、城中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垃圾中转站、大件垃圾暂存点以及路边无主的废弃年花年桔收运、回收利用处理服务;
2.2025年迎春花市活动期间,在全区各花市驻点开展年花年桔回收处理宣传;
3.年花年桔资源化利用,对可再利用的年花年桔进行复种植,对不可利用的经盘、泥、花分离后进入绿化垃圾处理渠道。
(三)服务期限及合同金额
1.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约定之日起8个月,收运期为2-4月,后续为复种、回植养护期。
2.合同金额
本次坪山区2025年度年花年桔回收处理服务项目采购总预算共控制在13万元以内。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单位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以及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服务报价(包干价格应包含人工费、车辆费用、所需的设备和工具、场地管理费用、利润以及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所有由服务企业承担的费用和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报名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需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名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二)报名单位应充分了解项目的具体事项要求、服务内容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服务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合作中无评价为差的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采购报价,不允许分包,不接受应答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报价。
四、报名流程
(一)本次采购服务将于2025年1月10日启动,意向单位应准备以下纸质材料于2025年1******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参加评审(拒绝接收超时送达报名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项目报价单;
3.公司以往类似的成功案例/业绩;
4.对本项目的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
5.风险知悉确认书(详见附件)、声明及承诺函(详见附件)、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市、区机关单位或社会组织管理部门通报批评、年检合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备注:应答文件内均不得出现“招标”“投标”“中标”等用语。以上所有资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无需装订),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本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二)合同签订:成交单位接到成交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到我单位签订合同。询价单、成交单位报价单和其他更优承诺等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按承诺时间完成,如有违约行为,供应商将承担法律责任。
(三)具体违约条款及其他未尽事宜,将在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755-******;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锦绣西路25号区政府第二办公楼5楼
六、评分方法
主办单位将于交易公告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召开采购小组会议进行比选(综合评分法)评审,确定1家供应商,交易结果将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站予以公告。
附件:1.坪山区2025年度年花年桔回收处理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2.坪山区2025年度年花年桔回收处理服务项目评审
资料清单
3.声明及承诺函
4.风险知悉确认书
5.廉洁从业告知书
深圳市坪******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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